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如何加大办案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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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1、如何让公安机关对抓捕对象严查执法
2、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3、如何进一步提高基层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
4、如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实现新的突破
5、如何进一步提高执纪审查能力提高执纪审查力度
如何让公安机关对抓捕对象严查执法
三举措提升侦查监督实效 力促公安机关规范执法
来源 :转载 浏览 :2018 发布 :2017-07-27
近年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采取多举措强化侦查监督,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随着我院不断加大对公安机关侦查违法活动的检察监督力度,公安机关的侦查违法活动呈连年下降趋势。从2013年的44件违法行为,已逐年下降至2014年20件,2015年8件,到2016年降为7件。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力保障了公安机关的办案质量,为起诉、审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监督理念
规范监督程序
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目的,就是发现、纠正、预防侦查活动的违法行为,保证刑事诉讼任务顺利完成。我院始终坚持有错必纠、违法必查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三种意识,扎实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确保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正确、合法进行。
一是树立程序意识。我们严把案件“入口关”,严格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每一起案件材料,从案件的受理、初查、立案程序是否合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是否规范;书证、物证的收集、强制措施的采取、侦查措施的运用是否依法进行等方面,细心、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二是树立证据意识。对每件案件均做到精细化审查,从严从细审查证据;对在提审中犯罪嫌疑人反映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可能存在的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问题,及时询问办案人和相关人员,及时排除非法证据。
三是树立质量意识。不断强化办案质量和效果意识,对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二十种严重违法情形的,经主管领导批准,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对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随时向办案干警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及时改正。
二、突出监督重点
夯实诉讼基础
在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中,我们着重就公安机关徇私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威胁取证;违法采取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等重大违法行为作为重点进行监督。对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等重大违法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为有效杜绝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重大违法问题的发生,工作中,做到了预防先行、警钟长鸣,违法必查、惩前毖后。
一是主动搭建平台,常抓常讲执法规范化。针对基层办案民警存在办案方式较为粗犷、在案件取证过程中容易操之过急等问题,我院同辖区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刑警队及派出所多次召开规范执法行为座谈会,强调严格执法、规范取证的重要性,并对全国发生的冤假错案原因进行了详细对比分析,力促提高公安机关民警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法采取侦查措施危害性的认识。同时,依托提前介入、审查逮捕等日常工作中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紧密联系的契机,积极向办案民警解读正确的取证理念和取证方法,引导他们规范侦查活动。力求通过常抓常讲、警示预防,在潜移默化中引导、推动侦捕衔接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纠正不规范行为。对公安机关个别办案民警存在不按诉讼程序要求滥用侦查措施、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程序混乱等行为的,我们坚决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责令并督促及时整改,以提升办案质量。2015年以来,我院向公安机关发出的1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对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得到纠正,办案民警心理有抵触的情况,我们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衔接,积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组织公安机关相关领导和办案一线民警围绕实际案例展开分析,充分说明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带来的危害后果。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全局通报并及时予以纠正,杜绝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出现。通过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持续监督,倒逼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逐步摒弃办案粗放、取证随意、规范司法意识淡漠的做法,辖区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日趋规范。2016年,七里河区公安分局被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确定为执法规范示范单位。
三、加强队伍建设
切实提高监督能力
面对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来,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更好地履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我们从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不断探索新途径,切实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一是努力打造“学习型”侦监部门。在紧抓业务办案的同时,院侦监部门严格落实学习制度,积极组织部门干警参加思想政治和业务办案学习。特别加强对科技、经济、金融、财税、期货、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在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定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综合素养、丰富知识储备。同时,以加强侦监核心能力建设为切入点,通过案件评析会、案件汇报与研讨、新媒体网络等多个平台,在工作中不断提升干警个人业务能力,为高质量完成侦查监督工作任务夯实了基础。
二是加大侦监骨干人才的培养。工作中,我们努力发现并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法律理论功底和高度责任心的干警。通过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压担子、给压力,不断提高干警个人证据分析、跟踪监督等核心能力,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在达到担起侦监工作重的目的同时,以点带面推动部门整体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三是切实提高干警权责意识。今年5月份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力推侦监办案新模式。建立“谁办案、谁负责”的“责、权、利”统一办案原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独任检察官办案为主、检察官办案组为辅的办案组织形式,并结合实际设立2个固定检察官办案组和1个机动检察官办案组。在检察官权责清单和履职清单中,科学设定各自受案范围,既突出专业化,又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同时,要求部门检察官明确自身职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各项侦查监督权力。做到了以侦监办案新规则,切实提升侦监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查办案件工作是与腐败分子斗智斗勇的过程,执纪办案能力得到全面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才有坚实的基础。同时,查办案件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不断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才能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开展。
一、提高五种能力
1.注重决策,提高组织指挥能力。组织指挥能力是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者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合理调兵遣将、有效协调各方都是领导者发挥组织指挥能力的具体体现。作为一名办案领导者,一要善于观察分析,面对复杂多变的调查环境,要从多角度深入思考、周密分析,正确判断,因时因地因人制宜作出快速反应和灵活决策,不断提高应变能力。二要善于科学谋划,抓大事、抓关键,善于听取他人建议,综合各方面的智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不断提高领导能力。三要勤于调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案情,作出正确的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能力。
2.把握关键,提高谈话突破能力。谈话能力是办案能力的重中之重。谈话是取得涉案人员口供或证人证言的主要途径,是突破案件的至关重要环节。一是充分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要有明确的目标。必须尽可能地全方位了解被谈话对象的情况,认真分析谈话对象的心理状态,认真策划,周密制定谈话方案。二是合理安排好谈话人员。根据谈话人员的特点,尽量使每组谈话人员做到强弱搭配、取长补短、性格互补、配合默契。三是端正谈话态度。防止不采用当手段来谈话取证,要用证据说话。要采取攻心为上的策略始终保持必要的气势。要依纪依法科学文明谈话,保障谈话对象的合法权利。四要讲究谈话策略。根据不同谈话对象和不同的案情,掌握好谈话步骤、时机和方式,充分利用法律、政策、情理,灵活采用突破方法和技巧,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强化证据,提高调查取证能力。查办案件是一个收集、鉴别、运用、审查证据,以清楚地认定事实和问题性质,进而对问题做出恰当处理的过程。调查取证是办案中最重要的工作。一要强化证据意识。证据是案件的核心,是案件的生命,证据决定成败,不能有任何闪失。二要依纪依法收集证据。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合法,必须由法定主体收集和提取,并具备法定形式,收集提取的程序、方法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取证的手段、程序要合法。三要严格、规范鉴别和使用证据。要鉴别证据是否客观真实,是否伪造;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其来源有无问题。然后综合分析证明案件的同一事实的各类证据之间有无内在联系,要注意时间、条件的变化对证据的影响。
4.发挥职能,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败斗争中担负着组织协调的重要职能,不仅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必须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作为办案人员应做到:一要注重协调,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办案人员,都要树立一种积极协调、主动协调的观念,重视做好办案中的协调工作。二要善于协调。协调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既要依纪依法积极协调,同时又要注重方式方法,灵活进行协调工作,不能以势压人。三要敢于协调。协调实际上是一种组织行为。要积极协调,敢于担责。在协调过程中,要体现协商,但更要讲大局、讲纪律、讲配合。四是创新协调机制。协调办案是全方位、多层次协同配合的过程。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协调工作特点规律的探索,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完善联合办案协调机制。
5.身体力行,提高督办指导能力。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督办指导意识,既要抓好自办案件,为下级机关提供示范的带动作用,又要对下级机关办案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要善于发现问题、找准症结,切实履行好督办指导的职责。
二、强化三种建设
(一)强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查办案件质量
1.加强协调,规范办案机制。要建立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办案协作机制,及时沟通和协调查办大案要案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充分发挥纪委在查办大案要案中的组织协调职能,公安、检察、法院、审计、工商、财政、税务、计生等部门加强办案协作,促进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健全制度,规范办案行为。要完善信访受理、线索初核、立案调查、案件剖析等制度,以严格的程序保障和促进实体公正,努力克服和防止重实体轻程序、重查办轻管理、重结果轻过程的行为发生。
(二)强化专业化建设,切实加强办案队伍建设
1.实行准入机制。凡进入办案一线的干部必须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
2.加强教育和培训。一是定期邀请财务审计专业人员、司法专业人员以及上级机关的“办案能手”给一线办案人员上课,提高办案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突破案件的能力。二是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办案部门,选派办案人员参与跟班办案,以案促训,提高办案人员的实战经验和突破大要案的能力。三是优先选送办案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相关培训班。四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办案人员到办案先进单位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提高办案技能。
3.完善办案人才库建设。从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在法律、审计、金融、财会等方面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专业人才骨干,纳入办案人才库,实行统一管理和调配,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业务技能,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办案水平
1.提高认识,实现思想上的转变。与传统办案手段相比,谈话及调查笔录电子化更具有快捷、高效、真实、节约、方便的显著优势,过去那种一支笔、一张纸等传统办案手段已经不适应现代办案需要了。如果不迅速转变观念,加快办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势必被时代前进的步伐淘汰。实现办案的信息化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科技含量最迫切的愿望和自觉的行动。
2.加大投入,实现装备上的更新。为适应查办案件工作信息化的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本着布局合理、规范高效的目标科学规划、抓紧建设办案点,并根据单位实际,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交通工具、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录音笔、摄像机、监视仪等设备,在硬件上确保办案信息化的需要。
3.强化训练,实现技能上的突破。要求办案人员利用办案之余时间,进行电脑操作的突击训练,或请专业人士从文字录入、文档编辑、打印机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培训指导,使谈话笔录的制作统一规范,不断提升科技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如何进一步提高基层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
一、积极造就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
一支过硬的基层纪检干部队伍,是不断取得案件检查工作新成效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力量。始终把对基层纪检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锻炼纳入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着力提升基层纪委的办案能力,尤其是整体战斗力。一是要增强纪检干部政治意识。纪委办案工作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一项特殊的政治工作,它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是否坚实和稳固。因此,讲政治是纪委办案工作的最大前提。在办案工作中,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基层纪委也要多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始终保持办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纪检干部要增强惩治腐败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查办案件放到永葆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上来认识,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决不能因查办案件难度增大而动摇惩治腐败的决心。要重视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把依纪依法办案与讲政治统一起来。二是纪检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精神品质。惩处力度和查办案件质量是依纪依法查办案能力的重要体现,能折射出查办案件人员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只有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才能做到对人处理上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既严格依纪依法,又注意全面历史、合情合理地处理问题,正确运用政策,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三是纪检干部要始终保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品质,正确地运用政策和策略,自觉地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到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去把握;才能面对纷繁复杂的利益诱惑心不贪、手不软,清正廉洁、刚直不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才能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好、发展法、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四是纪检干部要好学、善学的良好品质。纪检干部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从书本中学,从实践中学,不断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
二、努力增强纪检干部大局战略意识
其一,要增强大局意识。改革、发展、稳定是全党工作的大局。基层纪委的办案工作与其它工作一样,也应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查办案件要以查办发生在基层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认真检查和处理案件。当前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作风建设等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严肃查处基层、社区、村干部用权力参与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要注意查办严重分割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发生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要注意查办基层换届选举中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保证新渔农村建设。查办案件要审时度势,办案工作启动的时机、办案措施的使用、政策策略的运用、案件的处理和宣传报道方式上都要综合考虑全局利益。在办案与大局发生矛盾时,要首先维护大局,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决不能因办案而影响全局利益。
其二,要增强战略意识。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依纪依法办案还应增强战略意识。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办案工作,要树立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战略思想,要坚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办案工作的第一要务,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多更有力的保障。
其三,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严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被调查人不能有侮辱人格的言行或过激举措。要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要坚决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增强法制观念,严格程序,做到客观公正。
其四,要处理好质与量的关系问题。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不仅体现在查办案件的数量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质量上,要将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不能盲目追求办案的数量。要通过办案,研究案件发生的规律,研究如何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效降低案件的发生率。通过个案,研究同类型案件和倾向性问题,挖掘案源,加大从源头上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真正做到一个案件一分析,一个案件一整顿,一个案件一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整体水平。
其五,要解决好制度建设问题。建立和完善依纪办案的各项制度,是促使案件检查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大案要案查办机制,研究制定在查办案件中纪委与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使查办案件工作更加有序地开展。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审理制度,从案件审理角度进一步完善案件检查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检查。
三、切实加强纪检干部组织协调能力
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方面着力搞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另一方面着力搞好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以整合反腐败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基层纪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组织协调,不仅有利于贯彻上级纪委和镇党委的精神,而且有利于发挥基层纪委自身固有的政治优势,有利于克服乡镇纪委在办案权限方面存在的局限性,有利于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另外,从现实情况来看,当前对腐败案件查证处理的难度日益增大,查办案件的复杂性、艰巨性更加突出。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整合办案资源显得非常必要。可以说,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其本身就是依纪依法办案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那么,如何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呢?一是要始终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组织协调的良好氛围。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其中,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纪委做好组织协调的重要前提和有力保证。始终坚持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营造组织协调良好氛围,纪委组织协调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来,也才能减轻纪委组织协调的难度,避免孤军作战。乡镇纪委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的领导,特别是要积极争取“一把手”的重视和支持,以推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良好局面的形成;要积极发挥乡镇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处理好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以增强纪委权威和凝聚力;要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保护好人民群众反腐败斗争的热情。二是要认真落实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反腐败案件协调机制作用。乡镇纪委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会议,汇报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违纪线索,分析反腐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在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政策运用问题,研究部署案件的查处工作。一旦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线索,要及时按规定向上级纪委汇报。在落实办案方面,要大胆组织协调查办案件。要勇于创新,探索通过组织协调,有效突破重要、复杂案件的新途径。如在案件起步阶段,注重谈话突破获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直接证据;在案件攻坚阶段,善于借助职能部门的手段发现有关线索,查清有关事实,收集有关证据,为实现“证据围城”、突破案件提供支撑;在案件扩展阶段,根据案情需要,依法拓展办案工作,推进案件的深入开展。三是要讲究组织协调的策略,查办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社会影响大、政策性强,在处理一些问题中稍有不慎,就会产生不良后果。因此,在查案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加强组织协调,要区别不同情况,力争上级纪委支持,寻找有效查办案件的切入点。
四、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实现案件检查工作新突破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基层案件检查工作只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研究案件规律,总结办案经验,才能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不断推进基层案件检查工作。
一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集中查办大案要案。要紧紧围绕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大案要案,注重查办那些带有部门特点的重点领域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查处那些严重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查处那些作风粗暴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二要坚持集体排查,及时筛选有价值的线索。建立健全重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和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防止压信不办,压案不查,对重大案件线索不如实、不及时报告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乡镇纪委要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坚持主动出击,加强与有关执纪执法机关的沟通,挖掘和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三要明确责任,狠抓办案工作落实。查办案件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做好查处案件工作“第一责任人”。办案工作不能定指标,但不等于没有责任。要确立有案不查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纠。乡镇纪委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形成“查办案件是天职”,“查办案件要尽职,不查案件不称职,有案不办是失职” 的责任意识。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纪委书记具体负责,调查人员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要落实领导责任,坚持“一把手”抓案件,经常听取案件情况汇报,研究办案措施,对重要案件要直接指挥,复杂案件要组织协调。要实行乡镇纪委包案责任制,统一协调办案力量。保证上级纪委办案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上级纪委要加强督查,强化考核,不断推进基层案件检查工作。基层纪委查办案件有其特殊性,力量较弱,措施有限,且容易受外力干扰,有时效果不好,对此,上级纪委要始终担当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办案的坚强后盾,及时指导,适时为基层办案排忧解难。不断加大对基层纪委办案的支持力度,对已掌握重大成案线索的案件,及时加强协助指导,抽调力量增援,帮助排除阻力。对办案中遇到复杂疑难问题的,及时提前介入,帮助研究案件调查和突破的对策,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审理关,确保案件质量。同时,上级纪委要强化对基层办案的督查工作。信访是群众监督最有效的途径,也是基层纪委办案的重要环节。根据案件管辖权限,对属于乡镇纪委管辖和查处对象的控告、检举、举报材料,及时批转调查处理,并对落实情况加以跟踪监督。
五要落实制度规定,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的要求,严格遵守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以及涉罪案件移送等办案制度和程序性规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办案制度,进一步探索建立办案监督、案件公开审理、办案工作考评等方面的制度,建立依纪依法办案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基层办案工作能力,实现案件检查工作新突破。
如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实现新的突破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行政执法所面临的新领域不断扩展,新情况层出不穷,新问题不断涌现,这对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构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标准、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根本支撑之一。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勤政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认识 抓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履行政府工作职能,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部门发展小局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的有效融合。而要实现这样的融合,关键在人才,基础在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要求。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权”,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在行政管理领域的集中表现,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和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要实现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必须狠抓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 第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改善行政执法现状,全面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客观地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队伍的文化、专业结构,工作纪律作风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果不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和遏制一些不良的苗头性倾向,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的人员素质问题,势必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教育 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发挥典型带动辐射效应,打造一支觉悟高、业务精、态度好的行政执法队伍。 1、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建设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培养行政执法领导干部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工作第一线,搞好指导监督,狠抓工作落实。 2、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制 定的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提高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密切执法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 3、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 三、强化管理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实践证明,只有转变作风,才能有效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只有转变作风,才能确保各类市场管理沿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健康发展;只有转变作风,才是落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具体体现。 1、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变管理为服务于各类市场;把原来由经营业主到各部门咨询有关业务等方式转变为专门的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所有的服务内容和范围,做到阳光操作,热情服务。 2、由行政管理转变为依法管理。在构建社会和谐,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今天,政府的行政管理也要走上依法管理轨道。首先要依法行政。各类市场工作的内容、形式、程序都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要求,来依法管理各类市场;其次要文明执法。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是一对矛盾。如何使这对矛盾不扩 大化而得到解决,使管理和经营在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各类市场这个大局中更加和谐?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在人格上也是平等的。所以,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一定要文明执法,说话要和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执行行政处罚过程中,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原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处罚。第三要廉洁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廉洁,切忌以情代法、以罚代法,时刻树立执法形象。由处罚型转变为教育型。 3、由处罚型转变为教育型。各类市场中的经营业主常有违法违规现象,以往行政执法部门多以处罚了事,没有更多地进行思想教育,久而久之,管理者与经营者形成了对抗的局面,有的经营者甚至一犯再犯,成了恶性循环。因此,在管理工作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该处罚的处罚,又要注意思想教育,多给经营者讲清道理,使他们真正懂得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主动自觉地服从和配合管理部门的工作;此外,还要定期对经营者进行培训,通过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加强联系与沟通,使管理者与经营者形成共识,协调动作,共同促进各类市场发展。 四、强化监督 制约行政执法权力进行 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必要手段。 1、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建立严格的错案责任和违规执法追究制度,堵塞工作中产生的或者可能产生的漏洞,防止权力失控、 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不断完善用制度管理、让群众监督、靠自我约束的有效监管机制。要从案到人、从人到案,大力实行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惩前毖后,警钟常鸣。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考评,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2、建立督办整改机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各项任务及时完成。要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进行督办整改,跟踪问效。要定期召开行政执法服务对象座谈会、系统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对行政执法队伍中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按照优则奖、劣则罚的原则,完善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队伍管理方面内容的考评办法,把工作业绩与奖励挂钩;严格按照优则上、庸则下的原则,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与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公务员考核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素质提高。 五、强化活动载体 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活动,是增强队伍向心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1、从增强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出发,开展争做执法模范、文明执法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在各行政执法部门之 间、执法人员之间形成互帮互学、争先创优的向上氛围,促进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 2、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树立队伍的团队精神,增强爱岗敬业意识,使执法人员树立起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从为群众办实事出发,开展爱民日、扶危助困、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密切执法队伍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树立队伍的公仆意识和良好形象。 4、从增强队伍业务能力出发,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使广大队员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推动执法工作不断发展。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履行政府工作职能,全面建设小康,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部门发展小局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的有效融合,基础在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要求。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旨在使广大执法队员进一步树牢执法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改进纪律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保障,必须常抓不懈。 ――大连市盐政稽查支队队伍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如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执法队伍,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直是摆在各级行政执法机构面前的重要现实问题。国务院今年5 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这一问题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近日,我办对市盐政稽查支队开展“一教两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认为他们的做法为全市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相关规定和推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做法 几年来,市盐政稽查支队结合自身执法工作实际,采取定期集中封闭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一教两训”(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军事训练),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以树立正确执法理念为重点,抓实政治思想教育市盐政稽查支队成立于2003 年年底,其机构新,人员 也新。支队组建伊始,许多执法人员错误地认为执法就是处罚,野蛮执法现象经常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支队针对这一问题,首先是确立了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盐政执法关乎国计、民生,因为盐既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又是重要的工业原料。支队认为,必须把维护好百姓食用盐安全和稳定盐业市场秩序作为执法 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坚持杜绝为处罚而执法的恶习,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切实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几年来,支队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先后组织了构建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十七大报告等内容的学习,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二是将执法理念有关内容制度化。支队制定了《盐政执法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盐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坚持文明办案,对当事人不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对当事人拒绝停车接受检查处理的,不得强行拦截和追车,应跟车随行;盐政执法人员上岗时不准挽裤腿、披衣、敞怀,不准将执法服装、执法标志、执法装备转借给他人使用,酒后不准执行公务,不准着装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准着装进入娱乐场所,等。对在办案中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当事人的,将根据《盐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按造成损失和影响大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处分,直至解除聘任职务。三是坚持将执法理念教育落实在日常工作中。支队每年都制定、下发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作为常规性工作抓好落实。各大队在执行支队培训计划的同时,也结合本大队的实际情况组织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如,各大队每月都召开大队办公例会,在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和讲解具体业务问题的同时,将政治思想教育作为一项内容,对执法人员近期的思想状况进行点评,及时纠正一些不良倾向,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文明执法的理念。在年度考核中,支队将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作为考核 内容之一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及职务聘任等挂钩。 (二)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强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行政执法活动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定性都很强,稍有不当,可能就会失之公正,偏离法律的准绳。由于支队大部分人员都属非法律专业毕业人员,还有小部分是新任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支队组建之初,执法工作中或多或少地在案件处罚事实、证据、办案程序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支队围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业务素质这一重点,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第一,夯实基础,坚持抓好执法依据方面内容培训。支 队在组建之初,就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了国家盐业管理、食盐加碘、食盐专营等盐业法规规定,以及支队内部制定的《盐政执法没收盐产品管理暂行规定》、《盐政执法罚没款管理暂行规定》等行政执法制度。今年,在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过程中,他们按照合法、合理、过罚相当的原则,总结、归纳不同盐业违法情形,并与相应的处罚裁量阶次对应,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盐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为依法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第二,规范行为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抓好执法 程序方面内容培训。针对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支队开展了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行政执法相关程序等执法程序方面内容的培训,并制定了《盐业行政处罚案件办案程序规定》、《盐业违法案件 处理权限设定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和案卷的通知》等执法程序规定,在执法程序中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调对当事人在陈述、申辩和听证中提出的意见要进行再审查,在作出决定时充分考虑其合理的意见,采纳其中能够成立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使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更加公平、公正。 第三,注重提高执法技能,加强行政执法证据方面内容 培训。几年来,支队坚持日常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组织案件讨论、以检代训、各大队互相学习、与兄弟省市沟通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的同时,通过外聘有关专业人员授课、领导率先垂范并言传身教等方式,先后就现场勘验笔录的制作、执法过程中如何去伪存真发现问题的实质、行政执法实践活动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案件现场问题处理技巧等内容,组织了专题培训。根据目前执法中取证难、询问笔录往往作为案件主要证据的情况,支队在全市率先组织了行政执法案件询问笔录询问技巧培训,专门邀请市公安系统刑侦专家讲授有关内容,极大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技巧。 (三)以军事化的训练方式,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 盐政执法有其特点。制、贩私盐活动往往集中在适于制盐的春、冬季节;为避开执法人员的监管,当事人贩运私盐活动常常在夜间或节假日等八小时之外的时间进行;贩运私盐所获取的高额利润也经常使当事人铤而走险,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特点使加班加点、熬夜和在寒冬、烈日下蹲点守候等成为盐政执法人员的常事,对盐政执法人员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打不垮、拖不烂等执法作风提出了要求。 同时,贩运私盐流动性强、经常出现跨区域违法案件等情况也考验着他们能否在需要时协调一致、发挥合力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根据工作上的这些特点和需要,支队开展了两个方面的训练。一是开展准军事化作风训练。自 2004 年以来,在已举办的五期盐政稽查集中培训班中,有三期安排了军训内容,有一期与预备役官兵训练相结合。军训中,严格作息时间,严格内务管理,严格训练,执法人员克服了天气炎热、体能不支等困难,锻炼、培养了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不畏艰难、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意志品质和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执行命令步调一致等优秀的作风。二是开展团队精神训练。为增强执法人员的团队意识,在 2008 年的集训中,支队特别组织了拓展训练。团体对抗训练中,为达到团队的共同目标,在拓展教官的引导下,大家逐步克服自身弱点,激发自身潜能,团结、协作、信任、鼓励、奋斗,体现了良好的团队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团队精神。 二、取得的成效 几年来,市盐政稽查支队的“一教两训”工作由浅入深,由点及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市作为辽宁乃至东北地区的海盐主产区和销售区,盐田总面积 240 平方公里,分布在黄渤海 800 多公里海岸线上,年均盐产量 120 万吨左右,其中食盐10 万吨;除满足本地年均工业用盐约62 万吨、食盐5 万吨、渔业用盐13 万吨外,其余按计划调拨外地。市盐政稽查支队现有的 88 名执法人员,分属七个执法大队,分别负责市内及 各县市区的盐政执法工作,覆盖全市12,500 余平方公里地域,各区市县不再设立盐政执法机构。要保证全市盐产品供、销平稳,维护稳定的盐业市场秩序,尤其要及时查处违法加工、销售、经营、购进食盐行为,保证百姓食用碘盐的安全健康,监督检查的执法任务相当繁重。支队执法人员遵循执法为民、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的执法理念,在执法中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没有发生一起与执法相对人冲突或不文明事件。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一些曾贩运私盐的违法人员停止了违法活动,有的还主动与当地盐业公司联系,建立了食盐代销点,成为今日合法的食盐经营者。 执法办案过程中,支队执法人员团结协作,协调配合,在查处贩运私盐违法活动中蹲守到半夜、凌晨,行程逾百公里,就连被查获的私盐贩运违法人员都不得不叹服执法人员顽强的执法作风。支队查获的违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并能够区别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不同情形,作出合理的处罚决定。四年来,支队共查处各种盐业违法案件748 起,没收违法盐产品5 014 吨,罚没款120 余万元,端掉假冒小包装碘盐加工窝点 30 个。市盐业公司各种盐产品的年销售量由支队组建前的17 万吨增加到2007 年的22 万吨,碘盐覆盖率也由95%增加到98%,食盐专营工作得到了稳定发展。全市盐制品供给稳定,盐业市场秩序良好。可喜的是,支队没有因为执法出现一例投诉,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几年来,市盐政稽查支队连年被国家发改委盐业管理办公室、辽 宁省经委、辽宁省盐务管理局等评为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先进单位。今年上半年,辽宁省盐务管理局还在我市召开了全省盐务系统执法工作现场会,推广市盐政稽查支队的经验。 三、几点启示 从市盐政稽查支队抓执法队伍建设的做法中,我们可以得到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几点启示: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抓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一灵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文明执法的根本保证,必须抓实抓好,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自觉遵守职业纪律,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执法能力建设这一重点。要在提高合法行政能力的同时,注重提高执法人员合理执法、公正执法的能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加强行政执法技术培训,增强执法证据意识,提高执法的技能、技巧。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高度重视作风建设这一环节。一支具有严明组织纪律性和顽强执法作风的执法队伍,才能够在执法中真正做到尽职尽责、严格执法,既不会不作为,也不会滥作为。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最终目的是要取得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效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就是要通过提高执法人员办理个案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来提升整个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最终实现维护社会和谐、减少执法争议、降低管理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争取行政执法最大的社会效果。
如何进一步提高执纪审查能力提高执纪审查力度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了《鹤岗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在问题线索受理与管理、问题线索处置、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4个方面对执纪审查进行了规范。
二是强化科技保障。针对基层纪委执纪人员“程序意识不高、文书规范不够、审查能力不强”等问题,我们“零成本”研发并推广使用了执纪审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应用软件,实现了审批文书规范、审查全程智能指导的目标。
三是强化把关保障。加强对县(区)纪委、市直部门纪检组(纪委)执纪审查重要(重点)案件的审理把关,确保定性准确和处理公正。
四是加强场所建设,硬件设施保障到位。高标准规范化的办案场所是保障纪委安全文明办案的硬性条件。
五是完善机制制度,日常管理约束到位。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的工作遵循,作为基层纪检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好贯彻好。进一步明确案件的归口管理、审批、保密、应急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在具体的案件中,认真落实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谈话取证安全管理责任制,坚决把纪委执纪审查的权利装进制度笼子,依靠有效的制度和强有力的监督执行,确保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安全文明执纪。
六是强化日常监督,责任要求落实到位。为实现对执纪办案的全程监督,将办案责任要求落实到位。对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的办案过程进行监督和研判,即时查找谈话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查看谈话对象的情绪表现,及时提醒办案安全责任人要履职尽责,及时提醒办案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办案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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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如何加大办案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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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阅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