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以前的姨太太咋办了?(建国后姨太太怎么处理)

阅读:2 来源: 发表时间:2023-01-11 22:45作者: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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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说说建国后姨太太怎么处理,以及你可能想了解解放后以前的姨太太咋办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能有一定的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建国后我国规定一夫一妻制,那之前娶的姨太太都该怎么安置呢?

2、中国解放后,以前娶的姨太太怎么办?

3、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些姨太太们怎么处理的?

4、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之前的那些姨太太们都是如何处置的?

建国后我国规定一夫一妻制,那之前娶的姨太太都该怎么安置呢?

我们大家从各种影视作品,历史文献中都可以得知,在建国以前,女性的地位是非常低的。男子可以三妻四妾,而女子只能从一而终。并且在有些朝代还强制性的要求丈夫如果逝世,妻子必须为其守节,不可改嫁他人,否则便是不忠贞的表现。

历史上曾出现过很多女子守节的事迹,如三国时期的夏侯令女。夏侯家之女夏侯令女(历史上没有具体文献指出她的名,字令女,因此简称夏侯令女),是当时曹魏权臣曹昭伯的堂弟曹文叔之妻。但曹文叔英年早逝,导致年纪轻轻的夏侯令女过早的就守寡了。而后夏侯令女就把自己的双耳给割掉,以此来表明自己决不改嫁。

但是夏侯令女的父母并不愿意看到自己年纪轻轻的女儿就这么一辈子守寡,独自一人孤独终老。而且后来曹爽倒台之后,夏侯家为了避嫌,便派人强行把女儿从曹家带了回来。

但夏侯令女为人非常倔强,对曹文叔也是忠贞不二。于是便趁父母不在,偷偷地回到卧室割掉了自己的鼻子,坚定地表示了自己不再改嫁的决心。对此,夏侯一家也没有办法阻止,只能放任夏侯令女为曹家守节。

夏侯令女的行为在当时看来,确实值得称赞,并且深受古人的推崇。然而用自残的方式表明自己的忠贞不二,然后一辈子就这样孤独终老,其实是一件非常残酷且残忍的事情。

我们无从得知夏侯令女的真实想法。但是我们换个角度去思考,不难发现这样的行为所体现出的是封建制度下女性的愚昧与悲哀。那么连正妻都如此待遇,古代的各房小妾又是怎样的下场呢?

古时候所娶的小妾都是有卖身契的,他娶了你,就相当于你整个人都卖给了他,是没有人身自由权的。正妻尚且还可以和离,而小妾不仅不能和离,丈夫死后,若丈夫为位高权重者,小妾还要殉葬;而若丈夫身份低下,小妾便要一辈子为奴为婢。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女性解放,身份地位明显提高,并且颁布了《婚姻法》。法律规定要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情况才得以好转。那么有人就会问了,男女平等的思想早已传入中国,为什么建国之后才有此规定呢。

其实早在民国时期,当时的政府就曾经想过办法改善这一情况。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实施的并没有那么到位。在民国时期的婚姻法中,纳妾只属于道德问题,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这反而导致纳妾之风更加盛行。

当时很多军阀都明目张胆的纳妾,有人光妾室就有几十房。他们还为了自己的名声不受损失,把妾室的称谓给改了,统称为姨太。而他们这种自以为是的做法也只是骗骗自己罢了。

那么建国之后,有了法律的约束,这些姨太太们又是怎么处理的呢?建国初期,刚颁布此法令时,一些人会提前将姨太太们遣散回家,只留下正房太太一人。但有些情况不同,便不能这样做。

例如有些姨太太是因为家境贫寒才给人做了小妾;而有些姨太太享受了奢侈舒坦的生活,并不愿离去;还有些姨太太了是因为相处久了有了感情,有了孩子,并不想离开。而这些人没有谋生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强行遣散她们,让她们在这个社会上该如何立足呢。

所以尽管在建国后,女性的身份地位有了显著提高,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经过多方面考虑,给了很大的自由和空间,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当事人以及家里人对这种情况都满意,愿意按照这样的方式生活,政府并不会多加干涉。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姨太太都是这样的想法,有些姨太太因为受到新时代的解放思想,渴望自己能够独立自主。也有些姨太太并不是自愿当小妾的,因此这个法令一经颁发,便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对于这部分人,政府也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对于想要离婚的姨太太,可不用告知男方征得他们同意,便可结束这段关系。而想要离婚的男方,考虑到姨太太们的谋生能力,法令规定离婚之前双方必须协商,达成协议才可视作正式和离,由此可见政府所颁布的法令还是极大地维护了女性的利益的。

而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越来越少见,中国的一夫多妻制也就慢慢地消失了。

解放后以前的姨太太咋办了?(建国后姨太太怎么处理)

中国解放后,以前娶的姨太太怎么办?

中国解放后,以前娶的姨太太怎么办?看到解决方案,真的很合理了

众所周知,民国时期纳妾现象很寻常。有钱有势的人,多会纳妾,不会满足于一个妻子。当年纳妾者很多,尤其诸如四川等地纳妾成为时尚,是身份的象征。然而,解放以后,1950年《婚姻法》确定了一夫一妻。原则上,妻妾成群就不合法,要坐牢了。

不过也对解放前的一夫多妻婚姻事实予以承认,只要女方不提出离婚,那么就允许继续存在下去,所以姨太太们去哪,要看她们自己的选择。

有一些姨太太本身就是有文化有技能的,在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后,离开家照样能够自己养活自己。所以这些人完全不担心生活的问题,甚至还能嫁一个好人家。

在那时候,选择做小妾的大多数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迫于无奈才做了妾室和男主人并没有什么真爱。所以针对这样的女性,国家是支持她们离开曾经的男主人去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的,她们也可以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过上属于自己的新时代女性生活。当然,前提是还能有别的男人愿意娶她……

考虑到很多姨太太一直依附于夫家生活,直接让其离婚会让很多女人生活困难,因此当时规定,在建国之前纳的姨太太,根据女方个人意见决定去留。也就是说,如果姨太太决定离婚,男方不得阻碍,因为当时确实是有一些夫家和正妻虐待姨太太的事情发生。当然,如果姨太太和夫家感情比较好,不愿意离婚,那可以继续保持关系。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就只能一夫一妻,而不能再纳妾和娶姨太太了。

尽管后来国家政策也允许了一夫多妻家庭按原有模式继续保持、生活,直到自然消亡,但是在后来的多次政治运动中,一夫多妻家庭都是被批斗的对象,要求只能留一个,甚至动员小老婆出来揭发丈夫和大老婆,导致当时很多家庭因为政治原因而离婚。

只能说姨太太时封建余毒的产物,也是女性历史中令人同情的一抹。关于那些姨太太在建国后的去向,取决于夫家,夫家兴,自己也能沾点光。夫家败,自己有不被社会接受,下场可想而知。当代社会,女人还是要有独立意识,不要沦为别人生活的附庸。

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些姨太太们怎么处理的?

当代,“一夫一妻”是常识,也是共识,男人只能有一位妻子,若是想娶其他人为妻,就必须先离婚,然后再结婚,如果不这样做,那就是犯了“重婚罪”,是要被判刑的。

但是,我们要知道,在1950年前(1950年,我国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得一夫多妻,不得纳妾,违者以“重婚罪”论处),中国是允许“一夫多妻”的。

中国“一夫多妻”的传统是由来已久,徐珂在其所著的《清稗类钞》一书中就说:“一夫多妻,为数千年来之旧俗,其见于《礼记昏义篇》者,则若周之天子有后一、夫人三、嫔九、世妇二十七、御妻八十一,可谓伙矣。而诸侯、大夫、士庶,亦莫不有妾。晚近富贵之家,恒有姬侍,多者至数十人,粤中尤甚”,自西周开始,中国上至君王,下至黎民百姓,只要是有钱有势,他们都是妻妾环绕,少者数人,多着数十人,乃至是数百人,数千人。

不过,在封建时代,至少在明面上,历朝历代都是严格规格上至皇族,下至百姓的纳妾人数,如唐律定:“亲王有孺人二,媵十;二品媵八;国公及三品媵六;四品媵四;五品媵三”,就是亲王只能娶十个妾,二品官只能娶八个妾,三品官只能娶六个妾,四品官只能娶四个妾,五品官只能娶三个妾。再如明律亦定:“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在明代,百姓只有四十岁以上,又无子的,才能娶妾,不然就要处笞四十。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封建时代,至少官方是不鼓励社会娶妾的,但因当时连皇帝都做不到不娶妾,因此试问百姓又如何做到呢?如此,以上这些条文只是作秀而已,并不用于实战。

其实,在建国之后,政府虽然明文规定不得再出现“一夫多妻”,但这个规定只是说以后,对于之前已经有了一夫多妻的家庭,本着人性化管理,政府并不强制他们一定要离开对方,只是若是女方想要离开,夫家不得阻拦。

由此,那些姨太太们若是不想离开,还是能待在夫家的,但若是想离开,也是能离开的。一切都看姨太太们自己的意愿。当然,其实直到现在,一些大富人家其实还是有“一夫多妻”的,只是这“多妻”并不受法律的认可罢了,只要不重婚,政府也没有办法,民间也不能说什么,只能是进行道德上的谴责罢了。

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之前的那些姨太太们都是如何处置的?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就开始实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然而当时遵守这一制度的基本上都是去过西方留学或者是接受过先进文化教育的人士,在社会上还是有不少人实行一夫多妻制度,而且娶姨太太的大多是那些有钱或者是有势的人。

这个习惯在我国古代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了,所以一时之间很多人都改不过来。当时女性的社会地位也赶不上现在,男性依然认为自己拥有娶很多个姨太太的权利,他们不能理解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够纳姨太太了。不过等到了1950年,也就是建国之后,我国开始正式实现了一夫一妻制度,法律规定一个男人只能够娶一个老婆,如果有两个或者是多个的话,就犯了重婚罪。

一夫一妻制度是文明世界的体现,也体现了男女之间的地位平等。然而有这么一个问题就出现了,那就是在民国时期那些人娶回家的姨太太该如何处理呢?这些姨太太已经嫁出去了,所以让她们独立出来自己生活,她们也没有这样的能力。而且她们是在我国正式实施这一法律之前出嫁的,所以国家也非常人性化。

考虑到有些小妾有可能不是自愿跟对方结婚的,所以她们可以自己向男方提出离婚,过上属于自己的新时代女性生活。但是如果她们愿意继续这样生活下去的话,国家也不会强求。

而且国家认为,我们不能够强迫男方离大或者是离小,因为对于任何一方来说,这都是对他们的不尊重。看完这个,可能有很多人都羡慕不已,虽然一夫多妻制度实行这么多年了,然而还是有些人保留着老思想,想要娶姨太太,这个行为国家是绝对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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